指對本企業(單位)以外的單位和個人出售(包括對境外直接出口)的商品總額(含增值稅)。它反映批發零售貿易業在國內市場上銷售商品以及出口商品的總量。商品銷售總額包括:⑴售給城鄉居民和社會集團消費用的商品;⑵售給工業、農業、建筑業、運輸郵電業、批發零售貿易業、餐飲業、服務業等作為生產、經營使用的商品;⑶售給批發零售貿易業作為轉賣或加工后轉賣的商品;⑷對國(境)外直接出口的商品。不包括出售本企業(單位)自用的廢舊包裝用品;未通過買賣行為付出的商品;經本單位介紹,由買賣雙方直接結算,本單位只收取手續費的業務;購貨退出的商品以及商品損耗和損失等。